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(精神病专科医院)
招标答疑03
答:编码011302001023。
答:按招标工程量清单执行。
答:按国家标计算,装配率要求20%。
4.问;招标文件中要求“拟派项目经理、及四大员连续近 6 个月(指开标前6个月,不含开标当月、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,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。)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”
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《关于统一规范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查询使用经办业务的通知》京社保发【2013】45号文件,第一项第(六)款第9条规定“五项社会保险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”,因此在北京缴纳社保的单位最多只能提供上上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。由于不同省份社保查询规定不同,我单位所在北京地区查询的最大年月为申请查询年月的上上月(如2021年12月申请查询,最大可查询至2021年10月)。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有相关解答:查询网址:http://rsj.beijing.gov.cn/csibiz/question/personal/202002/t20200226_1669632.html
请问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提供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的连续6个月的北京市社保局网上查询社保证明是否可行?
答:按招标文件执行: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,可提供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,也可提供各地社保部门官网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。
5.问:招标文件中第 67 页~69 页,(二)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(10分)的具体评审标准中,如“1、质量控制管理目标及保证措施(0.2分)”,仅有得分,而无“优、良、一般”的差异。是否施工组织设计详细评审标准(10 分)的总分应如“装配式二次深化设计方案评分标准”体现“优、良、一般”的分值差异?
答:按招标文件执行。
吉安县第三人民医院
2021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