拍卖公告
受委托,我公司定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10:00时在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县工商银行二楼),向社会公开拍卖下列标的:
一、拍卖标的及起拍价(设保留价):
1、位于吉安市万安县窑头圩镇平安大道64号房产整体租赁权。其中:房屋共三层,总建筑面积189.1平方米,设计用途为商住,租赁期限为三年,租金从第二年开始,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0%,起拍价12500元/第一年。(竞买保证金8000元)
2、位于吉安市万安县高陂圩镇房产整体租赁权。其中:房屋共三层,总建筑面积198.58平方米,租赁期限为三年,租金从第二年开始,每年租金在上年的基础上递增10%,起拍价14500元/第一年。(竞买保证金8000元)
3、位于吉安市万安县芙蓉镇凤凰路房产租赁权。其中:房屋处于首层(总共六层),建筑面积140平方米,设计用途为办公综合楼,租赁期限一年。起拍价75600元/年(竞买保证金8000元)。
租赁物用途:不得用于法律、法规禁止的行业及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,也不得用于经营餐饮行业。
二、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:
展示时间: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1月28日止。
展示地点:标的所在地。可现场进行查看,对标的情况进行判断,全面阅读本次拍卖资料,如有疑问可以在拍卖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咨询。
三、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:2019年 11月 28日下午17时止。
四、竞买报名须知:
1.有意参加的竞买者,请将竞买保证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转账至以下账户:(1、户名: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账号:50304000001626,开户银行:万安洪都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; 2、户 名:万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账 号: 796900257900118,开户银行:江西银行万安支行)。
2、竞买登记:凭竞买保证金到帐证明于2019年11月29日上午9时至10时到拍卖会现场办理进场报名登记手续(注意:竞买人自行登录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拍卖资料查看,拍卖会现场不再发放纸质拍卖资料)。进场时,个人竞买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,单位竞买须提供营业执照、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(单位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),委托代理的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。如存在优先权人,还应提供委托人出具的《优先权告知书》。
3、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帐为准,否则将失去竞买资格。
4、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在按期付清所有款项并签订《租赁合同》后,其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,交易中心凭委托人出具的退款函才会按保证金退付流程退回; 未竞得人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,交易中心在拍卖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(不计息)。
五、联系方式:
拍卖公司: 13755467588(温女士)
委托方:18979639485(卢先生)
保证金退款电话:0796-5701771、5709396
江西吉安赣新拍卖有限公司
2019年 11月12日